当类被声明为包私有时,我们应该声明一个公共构造函数吗?

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,不需要声明公共构造函数,因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在包外部访问类。 但是当类只有包私有构造函数时,是否存在一些隐藏的影响?

不,您不必声明公共构造函数; 包私有构造函数将同样可用。 包之外的类无论如何都无法使用构造函数,因为它们无法看到类。

如果您的类是包私有,则修饰符关键字public指示的访问级别与构造函数的默认包私有访问级别是等效的。

但是,如果在开发期间更改了类可见性,则可以指示您希望方法具有的行为。 当您打开以前内部的一些API时,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。 在这种情况下,将构造函数声明为包私有看起来更保守,因为您不能同时打开所有门。

我们不能在私有类中创建一个构造函数public,因为私有类不能在外部访问,并且它的方法都不能被访问,并且构造函数是特殊的成员函数,因此它也不能从外部访问,所以它不能被公开,因为它最终违反了阶级的私人定义

无法在类的私有部分中定义构造函数。 编译器不允许您这样做,因为主程序无法访问定义为私有的成员。 每当我们调用它时,只能由我们定义它的类或朋友标签访问它。 编译器将提供构造函数名称,并且无法访问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