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服务Restful API – DTO或不?

REST API – DTO或不是?

我想在微服务的背景下重新提出这个问题。 这是原始问题的引用。

我目前正在为一个项目创建一个REST-API,并且正在阅读关于最佳实践的文章。 许多人似乎反对DTO,只是暴露域模型,而其他人似乎认为DTO(或用户模型或任何你想称之为的)是不好的做法。 就个人而言,我认为这篇文章很有意义。

但是,我也理解DTO的缺点,包括所有额外的映射代码,可能与其DTO对应物100%相同的域模型等等。

现在,我的问题

我更倾向于在我的应用程序的所有层中使用一个Object(换句话说,只是暴露域对象而不是创建DTO并手动复制每个字段)。 我可以使用@JsonIgnore@JsonProperty(access = Access.WRITE_ONLY)@JsonView等Jackson注释来解决合同与代码之间的差异。 或者如果有一个或两个字段需要使用Jackson Annotation无法完成的转​​换,那么我将编写自定义逻辑来处理这个问题(相信我,在我5年多的时间里,我甚至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rest服务的长途旅行)

我想知道我是否遗漏了没有将域复制到DTO的任何真正的不良影响

我会投票使用DTO,这就是为什么:

  • 不同的请求(事件)和您的数据库实体 。 通常情况下,您的请求/响应与您在域模型中的不同。 特别是在微服务架构中,它有很多来自其他微服务的事件。 例如,您有Order实体,但从另一个微服务获得的事件是OrderItemAdded。 即使一半的事件(或请求)与实体相同,但为了避免混乱,为所有事件设置DTO仍然有意义。
  • 在您公开的DB模式和API之间进行耦合 。 使用实体时,您基本上会揭示您在特定微服务中建模数据库的方式。 在MySQL中,您可能希望让您的实体拥有关系,它们在组合方面将非常庞大。 在其他类型的DB中,您将拥有没有大量内部对象的扁平实体。 这意味着如果您使用实体来公开您的API并希望将您的数据库从MySQL改为Cassandra – 那么您也需要更改您的API,这显然是一件坏事。
  • 消费者驱动的合同 。 可能这与之前的子弹相关,但是DTO使得更容易确保微服务之间的通信在其演变过程中不被破坏。 由于合同和数据库没有耦合,因此更容易测试。
  • 聚合 。 有时您需要返回的数量超过单个数据库实体中的数量。 在这种情况下,您的DTO将只是一个聚合器。
  • 表现 。 微服务意味着通过网络传输大量数据,这可能会使您遇到性能问题。 如果您的微服务客户端需要的数据少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数据 – 您应该为它们提供更少的数据。 再次 – 只需制作DTO,您的网络负载就会减少。
  • 忘掉LazyInitializationException。 与您的ORM管理的域实体相比,DTO没有任何延迟加载和代理。
  • 使用正确的工具并不难以支持DTO层。 通常,将实体映射到DTO和向后时会出现问题 – 每次要进行转换时都需要手动设置正确的字段。 在向实体和DTO添加新字段时,很容易忘记设置映射,但幸运的是,有很多工具可以为您完成此任务。 例如,我们曾经在我们的项目中使用MapStruct – 它可以在编译时自动为您生成转换。

如果您使用CQRS,决定会更简单,因为:

  • 对于写入端,您使用已经是DTO的Commands ; Aggregates – 域层中的丰富行为对象 – 不会被公开/查询,因此没有问题。
  • 对于读取方,因为您使用了薄层,从持久性中提取的对象应该已经是DTO。 应该没有映射问题,因为您可以为每个用例都有一个readmodel 。 在最坏的情况下,您可以使用GraphQL之类的东西来仅选择您需要的字段。

如果不将读取与写入分开,则决策更难,因为两种解决方案都存在权衡。

公开域对象的优点

  1. 编写的代码越少,产生的错误就越少。
    • 尽管在我们的代码库中有广泛的(可论证的)测试用例,但由于错过/错误地将字段从域复制到DTO或反之,我遇到了错误。
  2. 可维护性 – 减少锅炉板代码。
    • 如果我必须添加一个新属性,我当然不必添加Domain,DTO,Mapper和testcases。 不要告诉我这可以使用reflectionbeanCopy utils来实现,它打败了整个目的。
    • 龙目岛,Groovy,Kotlin我知道,但它只会让我得到安慰者头痛。
  3. 性能
    • 我知道这属于“过早的性能优化是万恶之源”的范畴。 但是这仍然可以节省一些CPU周期,而不必每次请求创建(以及后来的垃圾收集)一个或多个对象(至少)

缺点

  1. 从长远来看,DTO将为您提供更大的灵活性
    • 如果我只需要那种灵活性。 至少,到目前为止我遇到的是CRUD对http的操作,我可以使用@JsonIgnores来管理。 或者,如果有一个或两个字段需要使用Jackson Annotation无法完成的转​​换,正如我之前所说,我可以编写自定义逻辑来处理这个问题。
  2. 域对象因注释而变得臃肿。
    • 这是一个有效的问题。 如果我使用JPA或MyBatis作为我的持久框架,域对象可能会有这些注释,那么也会有Jackson注释。 在我的情况下,这不太适用,但我使用Spring启动,我可以使用像mybatis.configuration.map-underscore-to-camel-case: true这样的应用程序范围的属性来mybatis.configuration.map-underscore-to-camel-case: truespring.jackson.property-naming-strategy: SNAKE_CASE

简短的故事 ,至少在我的情况下,缺点并不比专业人士好,所以通过新的POJO作为DTO重复自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。 代码减少,错误机会减少。 因此,继续公开Domain对象而没有单独的“view”对象。

免责声明 :这可能适用于您的使用案例,也可能不适用。 这个观察是根据我的用例(基本上是一个有15个端点的CRUD api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