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对象而不会导致堆栈溢出错误?

所以,我有我的主类调用private Secondary secondary = new Secondary(); 当它运行时。 在Secondary类中,在顶部我有代码, private Main main = new Main();

如何在不引起堆栈溢出错误的情况下使用Secondary类中的所有方法和变量,反之亦然?

注意:它们不在构造函数中

您的Main类正在创建一个辅助实例,它正在创建一个Main实例…,这会导致堆栈溢出错误。

我想你只是想让对象互相引用,所以不要在构造函数中创建另一个类的新实例。 将引用声明为实例变量,并使用setter方法存储对其他类型对象的现有引用。

您可以使用构建器模式来处理实例字段的安全(非递归)初始化(通过setter)。